谨此通知您,本公司于2007年8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,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,并取代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,决定收购库存股如下。
注意
1。购买库存股的原因
灵活执行资本政策,应对经营环境的变化
2。收购内容
(1) 拟收购股份类型:我们的普通股
(2)拟收购股份总数1,000,000股(上限)
(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5%)
(3) 股份收购总价3亿日元(上限)
(4)获取方式 市场委托方式购买
(5)获取期限:2007年9月3日至2007年11月30日
(参考)截至2007年7月31日的库存股持有状况
已发行股份总数(不含库存股)180,395,572股
库存股数量 254,326 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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